●關于人數要求:公司設監事會的,監事會成員應不少于三人。
●有限責任公司不設監事會或者監事的,應在董事會中設置由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,行使監事會職權。關于有限責任公司審計委員會的人數,登記機關不做限制性檢查要求。
●股份有限公司不設監事會或者監事的,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在董事會中設置由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,行使監事會職權。審計委員會成員為三名以上。
●在辦理董事備案時,登記機關要指導申請人對出任審計委員會成員的董事進行說明標注。
●國有獨資公司不設監事會或者監事的,應在董事會中設置由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,行使監事會職權。關于國有獨資公司是否必須設置審計委員會,《公司法》未明確,登記機關不做限制性檢查要求。
●屬規模較小或者股東人數較少的有限責任或股份有限公司,可以不設監事會,只設一名監事。
●屬規模較小或者股東人數較少的有限責任公司,全體股東一致同意的,可以不設監事
(不設監事的需要線下現場辦理登記)